10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恢复办学,定名为:广西建筑工程学校;
12月,自治区党委书记覃应机批示同意在原工交干校(南宁市秀灵路西一里6号)办学。
4月,中共广西建筑工程学校临时党支部委员会成立;
8月,学校开始招生,招收工农兵学员,设置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学制二年。
3月,中共广西建筑工程学校总支部委员会成立;8月,招收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4个班共161人。
6月,机关党支部成立;7月,首批工农兵学员157人毕业走上工作岗位。
7月,75级学生毕业,共158人。年底恢复高考,全国统考招生,共招248名新生,设置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专业,学制两年。
4月,部分教师参加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重点项目第五十七项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
8月,设置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规划、机电安装专业,并分别在区建一公司、区建安装一公司设立分校。
6月,自治区建委同意投资40万元,建设教学楼、学生宿舍、职工住宅;
12月,成立办公室、政工科、教务科。
5月,举办首届田径运动会;
11月,获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全国重点中专。
9月,给排水专业开始招收区外代培生。
9月,自治区教委审定1964-1965年期间的广西建筑工读学校(半工半读)性质为中专。
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金年会金字招牌举办建筑企业经济管理专业中专班高级班。
4月,学校归属自治区建委直接管理;
8月,电大工民建班招生。
12月11日《广西日报》发表《广西建筑工程学校举行纪念“一二•九”歌咏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