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利用图书馆资源与服务遇到问题,我该怎么办?
答:你可向任一工作人员当面咨询,或通过在线咨询留言。留言咨询一般在1-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问:进入图书馆,需要证件吗?
答: 进入图书馆需凭本人的借书证,严禁借用他人证件或将证件借给他人进入图书馆,否则将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问:我可以携带食品、饮料等进入图书馆吗?
答:不能。
问:我的借书证能借多少本图书资料?
答:学生借书证可借图书和期刊合订本共5本,借期为60天,其中,期刊合订本一次最多可借2本。教职工借书证可借图书和期刊合订本共12本,借期为180天,其中,期刊合订本一次最多可借2本。
问:我借的图书资料超过“归还日期”了,该怎么办?
答: 应尽快归还。超期归还的资料按每天每本0.10元交纳逾期占用费。
问:我借的图书资料的“应还日期”遇到寒、暑假,该怎么办?
答: 图书借还系统将自动把“应还日期”顺延至开学第一周,你只要在开学第一周内归还图书即可。
问:我的借书证丢了,如何补办?
答: 由本人携带学生证,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到二楼流通书库办理补办手续。借书证补办期间,可凭学生证入馆。
问:我如何快速找到我想借的图书资料?
答: 首先,你应到各楼层的检索机上,登录图书馆主页“馆藏图书检索”,查询你想借图书资料的相关信息,如馆藏地点、索书号和馆藏状态等,并记录索书号。然后,到相应的馆藏地点,凭索书号找书。
问:为什么有的书系统显示的流通状态显示“在架可借”,我却找不到?
答: 出现这种情况存在几种可能:
1.找错了“馆藏地点”。2.找错了索书号的架位。3.这本书放错架位。4.有其他人正在使用此书。
找不到书时,可请馆员协助查找。
问:我弄丢了从图书馆借来的图书,可怎么办啊?
答: 读者遗失图书一般按图书原价2倍进行赔偿,或购买同一版本图书,但需缴纳一定加工费。若遗失的图书已过期,还应缴纳逾期费。
问:图书馆中哪些资料是不外借的?
答: 期刊阅览室中的现刊、报纸以及三楼参考书阅览室内的图书只供室内查阅,不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