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部门:
质量年度报告是高等职业教育履行责任担当、确立质量发展观、宣传发展成绩、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制度载体。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0〕37号)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学院年报制度,持续做好年报的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报内容
请各部门参照《质量年度报告内容框架》(附件1),结合2019-2020学年学院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部门所负责部分的数据、文字表述、图表进行撰写。同时填报《质量年度报告相关附表》(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在《质量年度报告内容框架》基础上,根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总体情况及学校、部门自身发展实际,自主增加年报展示内容。
2.重点展示中央决策部署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改革实践,特别是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开展技术研发、服务行业企业、服务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落实高职扩招任务、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协助抗击疫情等具体做法。
3.各部门要注重定量分析,运用图表、数据说明问题。
4.年报中所涉及到的数据要与学院2019-2020学年学院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相一致。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1.请各部门于12月8号下午下班前将质量年度报告内容撰写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报送至韦柳霞OA邮箱。
2.请各部门务必于12月30日之前将修改、完善稿电子版(附件1、附件2)发至我办韦柳霞OA邮箱,纸质版须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送实训南楼407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办韦柳霞,13407722411。
附件1:撰写内容及任务分工
附件2:相关附表
附件3: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登录方法
附件4:质量年度报告内容撰写联系人信息表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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